会员资格
- 持有根据《人事登记规例》(香港法例第177章)所签发香港身份证或《豁免登记证明书》的人士,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,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 ;或为香港居民的 11 岁以下儿童;
- 同意加入「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」的人士;及
- 年龄6岁或以上,于元朗区居住或工作的香港居民。
会员登记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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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欲成为会员,请必需带同以下文件到本中心办理登记手续:
- 香港身份证
- 具有申请人姓名的住址证明;或
- 附有其姓名、公司名称及公司地址的工作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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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如有以下医疗费用豁免证明书,请携同文件以供中心职员核实,包括:
-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
- 长者生活津贴(65岁或以上)
- 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(级别0人士)
- 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